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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②

唯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②

2018-11-05 08:40

四.环境保护设施

4.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 废水

 

本项目厂区排水分为雨水和污水两部分,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厂区雨水管网。

项目设置 1 个废水排放口,位于厂区北侧,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调试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调试废水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限值、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相关标准要求后排入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 B 标准后排入清流河。

4.1.2 废气污染物及其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G1)、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

(G2)、喷漆及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G3)以及上料粉尘(G4)。

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收集处理装置,处理后的烟尘为无组织排放, 需加强车间内通排风。

上料粉尘经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需加强车间内通排风。

喷砂工序产生的喷砂粉尘经三套旋风+滤筒式除尘装置处理后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颗粒物的二级标准要求后经 15m 高的 1#排气筒排放;在喷砂室门打开、关上过程中可能有少量的粉尘溢出,该部分粉尘为无组织排放。

喷漆、烘干及喷枪清洗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为无组织排放。

4.1.3 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和风机产生的噪声。根据其产生的性质可分为机械运动噪声及空气动力性噪声,对主要的声源设备,根据其产生的性质和机理不同分别采用了隔声、减振或加消声器等方式进行了降噪处理。经治理后,可以

11

 

满足保护操作工人的身心健康需要,加上围墙隔音、绿化降噪及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的 3 类区标准要求,临近大王郢路一侧满足 4a 类标准要求。

4.1.4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员工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主要为含涂料废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废料,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上述物质均属于危险固废,建设单位在喷漆房南侧设置 10m2 危废暂存场所,上述固废经危废暂存场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废边角料(S1)、焊接废料(S2)、废砂(S3)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废边角料和焊接废料经收集后外售处置。废砂(S3)及布袋除尘器(喷砂工序)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调试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物料回收利用。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2 其他环保设施

4.2.1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在本次验收监测期间,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中的相关内容, 对该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也进行了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在厂区内设立专门的危险废弃物暂存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标示牌;用于暂存或运输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必须坚固并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并配备相应的防火防爆、防雷防电、防雨等措施;

该公司根据该项目状况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报苏滁现代产业园建设房产环保局备案。

本厂区满足 100 米的防护距离的要求。

4.2.2 在线监测装置

该公司无在线监测装置。

4.3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12

 

4.3.1 环保设施投资情况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环保投资为 86 万元,占实际总投资(6000 万元)的 1.4%,主要用于废水、废气等治理,详见下表。

表4-1环保投资估算

 

 

污染源

 

 

环保项目

环保投资

(万元)

 

效果

 

废气治理措施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

15m高排气筒2根

喷砂废气处理系统三套

 

50

 

达标排放

 

废水治理措施

化粪池

 

雨污管网

依托原有项目废水处理设施,达滁州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要求后排

入园区污水管网

 

7

 

达标排放

 

噪声治理设备

空压机

 

风机

减震基座、隔音罩

 

减震基座

 

10

厂界噪声达标 声环境敏感点噪声

达标

 

 

 

 

固体废物

 

危废临时贮存场所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规定设置危险固废堆场,地面及内墙做防渗,委托有

资质单位处理

 

 

3

 

 

 

厂内暂存, 不产生二次污染

 

一般固废堆场

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的规定

 

3

 

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场所

1

 

绿化

 

植树、种草

4

依托原有项目绿化

其他

 

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8

依托原有项目设施

 

 

合计

86

 

4.3.2 “三同时”落实情况

安徽唯达水处理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委托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安徽唯达水处理技术装备有限公司水处理装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苏滁现代产业园建设房产环保局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以苏滁建房环发[2016]3 号文对该

环评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的建设。2016 年 5 月开始建设,2016 年 10

月建成投产,2017 年 3 月 24 日向苏滁现代产业园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5.1 环评结论

五.环评结论及批复意见

 

 

安徽唯达水处理技术装备有限公司“水处理装备生产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选址位于滁州苏滁现代产业园,选址符合区域规划;建设项目工艺成熟,设备先进,物耗、能耗及污染物排放量较低,清洁生产水平属国内先进生产工艺水平;建设项目总量可在区域内平衡解决;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切实落实环评中提出的有关环境保护对策和清洁生产措施,同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到各污染物的达标排放;经对水体、空气、噪声等周围环境现状评价及影响分析表明,项目周围水体基本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环境质量要求,空气、噪声均能符合功能区划环境质量要求;对项目来说,只要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项目需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经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 同时项目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得到了区域公众的广泛支持。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5.2 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

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该项目位于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大王郢路以南、清流路以北中间地块,项目总投资 6000 万元,建设水处理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

年产水处理装备250 套,其中包括集成粉末活性炭投加设备70 套高锰酸钾投加设

备 60 套、常吊真空饮水设备 70 套以及其他各类新型特种设备 50 套。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集中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相关标准后,排入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和车间通风换气、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喷砂工序废气通过集气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工序废气通过蕖气系统十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车间通排风设施排放; 喷漆烘干工序废气通过集气系统+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上料工序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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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厂房封闭等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其中临大王郢路一侧执行 4 类标准。

4、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 分类收集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交环卫部门处理。废边角料、废焊条等一般固废经统一收集后外卖处理。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含油废弃物等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5、规范危化品原料的储存。生产装置区、危险化学品原料储存区、危险废物暂存场、污水处理设施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6、按《报告书》要求,本项目生产车间设置 100 米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 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7、施工期间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合理组织施工,防止水土流失、扬尘污染和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要求。

8、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向我局申请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

四、请滁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该项目日常环保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

5.3 环评报告书批复落实情况

 

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落实情况见表 5-1。

 

 

 5-1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落实情况一览表

序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

落实情况

 

1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集中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相关标准后,排入

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外排废水中各监测因子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和车间通风换气、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喷砂工序废气通过集气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 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工序废气通过蕖气系统十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车间通排风设施排放;喷漆烘干工序废气通过集气系统+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上料工序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确保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外排废气有组织和无组织各项监测因子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

相关限值要求。

 

3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厂房封闭等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其中临大王郢路一侧执行 4 类标准。

 

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交环卫部门处理。废边角料、废焊条等一般固废经统一收集后外卖处理。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含油废弃物等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已落实

 

 

5

规范危化品原料的储存。生产装置区、危险化学品原料储存区、危险废物暂存场、污水处理设施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并报我局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已落实

 

6

按《报告书》要求,本项目生产车间设置 100 米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

设敏感建筑。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卫生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7

施工期间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合理组织施工,防止水土流失、扬尘污染和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施工期已结束

 

 

 

8

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向我局申请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

后,方可正式投产。

 

 

 

已落实

 

 

六 、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该项目外排污染物执行标准按照苏滁现代产业园建设房产环保局关于该项目的批复要求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6.1 废水排放标准

项目废水的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限值,其中氨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排放标准具体限值见表 6-1。

 6-1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pH 除外)

项目

pH

COD

SS

NH3-N

排放标准

6~9

500

400

45

6.2 废气排放标准

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6-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名称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排气筒高度 m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限值 mg/m3

 

采用标准

颗粒物

120

 

 

 

15

3.5

1.0

 

 

(GB16297-1996)表 2

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二甲苯

 

 

70

 

 

1.0

 

 

1.2

6.3 噪声排放标准

该项目只在白天生产,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4 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 3 类标准,见表 6-3。

 6-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执行标准类别

标准值[dB(A)]

昼间

GB12348-2008 中 3 类标准

65

GB12348-2008 中 4 类标准

70

 

 

七、验收监测内容

7.1 废气监测内容

7.1.1 有组织排放

 

安徽唯达水处理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喷吵工艺废气进、出口废气的监测项目为流量、烟温、颗粒物。废气监测频次为每天 1 小时内等时间间隔监测 4 次,连续

监测 2 天。喷漆工艺废气出口外排废气的监测项目为流量、烟温、颗粒物、二甲

苯,废气监测频次为每天 1 小时内等时间间隔监测 4 次,连续监测 2 天。具体监测点位位置见附图二。

7.1.2 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废气监测按 HT/T55-2000《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的规定在该企业厂界周围下风向共布 3 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二甲苯和颗粒物,监

测频次为 4 次/天,连续监测 2 天。具体监测点位见附图 2 所示。

因本站监测资质的限制,其他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由安徽唯达水处理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进行检测。

7.2 废水监测内容

按照 HT/T91-2002《废水监测分析技术规范》的要求,废水监测点位在废水总排口设置监测点,监测项目为水温、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4 次/ 天、连续监测 2 天。具体监测点位位置见附图二。

7.3 噪声监测内容

由于该公司只在昼间生产,厂界噪声的测点在厂围墙外布点,监测频次为昼间监测一次。测点设在靠近噪声源的墙外 1 米处,高 1.2 米,共布设 4 个测点,

连续监测 2 天,具体监测点位见附图 2 所示。

 

八、 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8.1 监测分析方法

本次验收监测分析方法详见表 8-1 所示。

 8-1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监测内容

 

监测项目

 

监测分析方法

 

方法检出限

 

 

 

 

有组织废气

烟温

热电偶(GB/T16157-1996)

示值误差<±30C

流速

皮托管法(GB/T16157-1996)

-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

 

20mg/m3

 

二甲苯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584-2010

 

0.0015mg/m3

 

 

无组织废气

 

二甲苯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584-2010

 

0.0015mg/m3

 

颗粒物

 

重量法 GB/T 15432-1995

 

0.001mg/m3

 

 

 

废水

pH

玻璃电极法(GB/T6920-86)

0.02pH 单位

悬浮物

重量法(GB/T11901-89)

4mg/L

 

化学需氧量

快速密闭催化消解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2mg/L

氨氮

纳氏试剂比色法(HJ535-2009)

0.025mg/L

噪声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8.2 监测仪器

本次验收监测使用的仪器详见表 8-2 所示,仪器均在检定有效期。

 

 8-2监测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一览表

序号

监测仪器名称和型号

仪器编号

检定时间

1

3012H 型颗粒物自动测试仪

A08304292X

2018.5.25

2

3012H 型颗粒物自动测试仪

A09017200D

2017.8.21

 

3

 

2050 型智能大气采样器

Q03742084

Q03744140 Q03739294

 

2017.10.12

4

3072 型双气路烟气采样器

H02189380

2017.10.12

5

ALC-210.4 型电子天平

18560004

2017.10.8

6

722S 型分光光度计

070415101215100048

2017.10.8

7

GC-2010Plus 气相色谱仪

C12095302113SA

2018.3.5

8

HS6288E 型声校准仪

06008342

2018.1.8

9

pHSJ-4F 型酸度计

602117N0017070067

2017.8.4

10

CTL-25 型化学需氧量测定仪

13070

2017.8.4

8.3 废气监测质量保证

外排废气样品的采集、运输、分析及监测结果的整理,按 HJ/T397-200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进行,无组织排放按 HT/T55-2000《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进行。采样前对仪器的性能及流量计进行校准,对滤筒进行针孔检查。

8.4 废水监测质量保证

按照 HJ/T91-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要求采集、保存样品,采样时按 10~15%比例加采密码平行样,并认真填写采样现场记录。实验室实行交接样制度,统一编号分析。实验室分析人员按分析质量控制规定,按 10%比例加测质控平行双样、加标回收、空白实验和密码控制样等质控措施,质控合格率达 100%,分析数据经三级审核后报出,保证了监测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8.5 噪声监测质量保证

该项目厂界噪声监测方法按(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执行,测量仪器为 HS6288E 型噪声分析仪,测量仪器的电、声性能符合

 

GB3785-83《声级计电、声性能及其测量方法》中Ⅱ型以上声级计的性能要求, 测量前后用 HS6020 型声级校准器校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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